物業(yè)服務項目結果公告(采購包1)
http://39388b.com2025年04月03日 16:29教育裝備網(wǎng)
一、項目編號:[350102]BA[TP]2025001
二、項目名稱:物業(yè)服務項目
三、采購結果
采購包1: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價格 |
---|---|---|---|
福建勝美物業(yè)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金林路38號金山經(jīng)濟建設發(fā)展總公司辦公大樓4層431 | 756,000.00元 | 物業(yè)管理服務(總價):75600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采購包1(物業(yè)管理服務):
服務類(福建勝美物業(yè)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編號及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單位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
1-1-1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26,400.00 |
1-1-2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356,400.00 |
1-1-3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26,400.00 |
1-1-4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211,200.00 |
1-1-5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52,800.00 |
1-1-6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79,200.00 |
1-1-7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1,200.00 |
1-1-8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1,200.00 |
1-1-9 | 物業(yè)管理服務 | 物業(yè)服務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年 | 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 | 1,200.00 |
五、評審專家名單:
采購人代表: | 高鴻 |
評審專家: | 鄭永、曹文火 |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僖灾袠耍ǔ山唬┙痤~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shù),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中標(成交)金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部分,收費費率標準1.50%;100-500萬元(含500萬元)收費費率標準:0.8%。②中標(成交)人在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時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付清。服務費繳納賬戶信息:開戶名稱:福建博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廣達支行賬號:170471194。
代理服務費收費金額:
合同包1物業(yè)管理服務:1.134萬元
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福建前邁智慧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響應文件進行解密,視為主動退出的無效供應商。
2.經(jīng)談判小組審查,其他各供應商資格性審查及符合性審查結果均合格。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單位信息
名稱:福州市溫泉小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福壽巷27號碼
聯(lián)系方式:0591-88012177
2.采購機構信息
名稱:福建博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新鎮(zhèn)建新南路151號奧體智慧產(chǎn)業(yè)園5層505
聯(lián)系方式:0591-87563218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陳小梅、楊超然、鄭道林
電話:0591-87563218
責任編輯:吳美艷
本文鏈接: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