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打出“組合拳”
http://www.39388b.com2019年09月06日 15:04教育裝備網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構建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廣西桂林市財政局近年來堅持主動作為,以問題為導向,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創(chuàng)新政府采購管理模式,優(yōu)化采購流程,規(guī)范采購行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出了一組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的“組合拳”,取得了明顯成效。
首先,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為防止對供應商設置各種不平等條款,限制或妨礙供應商進入桂林市政府采購市場,2018年4月,桂林市財政局印發(fā)了廣西首個政府采購負面清單——《桂林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在廣西全區(qū)率先對政府采購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從資格條件、采購需求、評分標準與辦法3大方面,列出了71種禁止情形,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對供應商設置排他性和歧視性條款,防止人為設置投標“陷阱”,為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切實減輕企業(yè)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取消政府采購報名環(huán)節(jié)。自2019年9月1日起,桂林市政府采購項目不再設置報名環(huán)節(jié),取消供應商網上報名和購買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可在桂林市政府采購網免費下載采購文件,在采購項目截標前,直接提交投標(競標)文件參與投標(競標)。據估算,免費提供采購文件后,每年可為供應商節(jié)省購買標書經費270余萬元。二是優(yōu)化政府采購保證金制度。自2019年9月1日起,桂林市政府采購項目停止向供應商收取投標(競標)保證金,并鼓勵采購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根據項目特點及供應商的誠信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據估算,停收投標(競標)保證金后,每年可減少供應商投標(競標)保證金占用資金3億多元,切實減輕企業(yè)負擔。三是擴大協議定點采購范圍。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由采購人自行采購,不用進行招投標;對于標準、規(guī)格相對統(tǒng)一的項目,實行網上商城和協議定點采購,一次招標確定2年的服務期,服務期內,采購人在供應商庫中自主擇優(yōu)選擇供應商,并不斷擴大協議定點采購范圍,提高定點采購上限標準。目前,桂林市網上商城和協議定點共有9大類67小項,大大減少了采購中間環(huán)節(jié),極大地降低了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的成本。
第三,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一是完善政府采購網上平臺功能。認真落實政府采購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進行轉變,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建設,完善平臺發(fā)布和交易功能,優(yōu)化采購計劃和合同備案系統(tǒng),將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單項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質疑投訴答復及監(jiān)督檢查等政府采購重點環(huán)節(jié)全過程在桂林市政府采購網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二是“現場直播”評標過程。為提高政府采購公信力,實現政府采購陽光交易,桂林市持續(xù)推進改革創(chuàng)新,將視為“禁區(qū)”的政府采購評標過程,通過LED屏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進行現場無聲直播,各投標供應商可根據直播情況了解項目評標進程。三是擴大供應商對評審過程的知情權。為此,桂林市積極創(chuàng)新信息公告辦法,對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政府采購項目,在公告采購結果時,同時公告各未中標(成交)人的評審得分與排序,對供應商資格性審查或符合性審查未通過的,要求代理機構或評審專家現場告知供應商未通過原因。
第四,積極推進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著力解決政府采購小微企業(yè)融資難問題。桂林市財政局主動作為,并與桂林市金融機構共同努力,在全區(qū)率先推出“政采貸”業(yè)務,為政府采購中標企業(yè)提供無抵押融資服務!罢少J”融資不需要資產抵押。桂林市小微企業(yè)成為桂林市政府采購中標供應商后,憑中標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即可到合作的金融機構辦理融資手續(xù),金融機構以政府采購合同的預期支付能力為切入點,不再需要企業(yè)額外資產抵押,在合同金額70%以內直接放款,并且簡化審批手續(xù),對第一次通過金融機構審批放貸的企業(yè),第二次辦理貸款業(yè)務時,不再進行資質審查,大大減輕企業(yè)的資金壓力,實現企業(yè)、政府和金融機構的多方共贏。
第五,加強監(jiān)督引導,營造重信守約的信用環(huán)境。一是加強監(jiān)督檢查,強化聯合懲戒。建立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的監(jiān)督機制,強化對政府采購重點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特別是對供應商虛假應標、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簽合同、不誠信履約、代理機構違法違規(guī)代理項目、不認真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質疑、評審專家不嚴格按照評審辦法進行評審等行為進行重點監(jiān)管,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并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和信用中國等網站發(fā)布嚴重違法失信記錄,形成“一處違規(guī)、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3年來,桂林市共對21家供應商做出禁止1年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對59家代理機構進行處理處罰,對19名評審專家進行約談,積極營造“依法采購、違法必究”的政府采購環(huán)境。二是暢通質疑投訴渠道,維護供應商合法權益。通過桂林市政府采購網公開質疑投訴書格式及聯系方式,認真落實一次性告之要求,并要求代理機構受理質疑后2個工作日內必須將質疑情況報告本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加強對質疑處理的業(yè)務指導,積極回應供應商的合理訴求,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氛圍。
(葉剛)
責任編輯:黃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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